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财务治理的意见》(鲁财教字[2021]14号)、《山东农业大学因公借款管理规定》(山农大校字[2021]51号)文件等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各类借款进行全面清理。
借款情况明细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核对借款情况。借款人务必于2025年6月30日前到财务处结清借款,逾期未还款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因公借款管理规定处理。
确因公务活动未完成等暂时无法结算借款的,借款人要书面说明原因及还款计划,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统一送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推迟还款时间。
请各单位、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人,于4月18日下班前将联络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报送财务处。
报送地点: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李科长
电话:62219
邮箱:Lid@sdau.edu.cn
财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