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7 浏览次数: 3298

各学院:

       根据山农大校字[2016] 119号《山东农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17~2018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缴费实行银行代扣方式(代扣期间不收取现金)。请通知学将应交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与校园卡对应的本人名下的本地建行卡中,注意要多存入60元,防止校园卡自动转账后造成余额不足,不能成功扣款。更换建行卡的同学,需假期前及时到校本部1#楼123房间或南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修改代扣学费的银行卡信息。

       二、定于2017年8月17当日代扣老生学费,请通知学生于2017年8月16日前存入学费、住宿费。代扣成功的学生名单上传至收费论坛群文件代扣不成功的将在收费论坛QQ群里通知下次代扣时间。

       三、请通知有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假期尽早办理手续。贷款未能在代扣学费前到账的,若银行卡内金额足够,先代扣,贷款到达后再另行退贷款;若银行卡内金额不足,则不能实现扣款,按欠费对待,贷款到账后再转入学费。

       四、2014级~2016级学生实行学分制缴费,2017~2018学年应缴学费金额已经按照学分制文件计算出(已上传至收费论坛QQ群,并可在财务处主页查询明细)。因每个学生2017~2018学年应缴学费学费各不相同,务必请各学院老师将应缴学费金额具体通知到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学生本人。

       2017~2018学年应缴学费=学年标准学费+结算2016~2017学年学分学费余缺额

       五、关于老生住宿调整问题,我处将在假期学生离校前将2017~2018学年按专业班级排序的在校学生名单(“2017-2018学年学生公寓安排表”)上传至收费论坛QQ群。请按学生新学期调整后的住宿情况在上述表格的“校区”“楼号”列注明(在本部17号学生公寓有学生住宿的学院,请特别注意在备注栏标明“单号房间”或“双号房间”)。表格格式、内容请不要更改,除表格中列明学生外,如有遗漏,需增加学生时,请在表最后一行添加信息,并在备注中说明原因。如表格中学生不住宿,请在备注中标注原因(已交走读申请表、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已办理17-18学年走读手续,有走读申请表的学生不需缴纳住宿费,请及时将走读证明交至收费管理科;扣费前未交走读申请表的走读学生住宿费按最高标准1200元扣费。)

       请各学院将老生住宿信息在“2017-2018学年学生公寓安排表”中按要求填列,于2017710发送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上传文件至收费论坛QQ群)。并在表中注明填表人姓名、手机号。

2017~2018学年学生公寓安排表(样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校区

楼号

备注

××学院

 

 

 

张三

 

5

 

××学院

 

 

 

李四

 

6

 

××学院

 

 

 

王五

 

2

 

注意:表中“校区”这一列请统一格式:南、北、东 ;

    “楼号”这一列请统一格式:1、2、3、4等。

2017-2018学年应收学费公示(学分制收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