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今年将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对学校本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结算,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21日起,进行财务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停止财务报销业务。
二、各单位、部门已经发生的经费业务须在本年度内及时报销,并结清全部借款,逾期者将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因公借款管理规定》(山农大校字〔2016〕1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新增的借款业务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办理。
对各类资金将按照9月16日学校召开的“预算执行推进及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上传达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1—7月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三、2020年度财务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