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4年度即将结束,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制度,为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全面清理结算本年度各项财务收支工作,定于2014年12月15日起进行年终财务决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停止办理新的借款事项。
二、当年发生业务取得的发票应在该年度内报销,各单位、部门务必及时报账,结清全部借款,逾期者将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因公借款管理规定》(山农大办字[2009]35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三、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15日,进行年终财务决算及新旧会计制度、账务程序衔接转换工作,停止财务报销业务。
财务网上自助报账系统试运行同时结束,明年起正式全面运行。
四、2015年1月16日起开始办理新一年度的各项业务。
财务处
2014年12月1日